水蕊
在文章的开头,首先要声明一点:我有一个比特币,同时以下言论均不构成投资建议。实际上,就算比特币涨到天价,我也不会发大财,就算比特币一钱不值,我也不会破产。
我大概是2011年上半年知道比特币的。就现在比特币的市价而言,我当时没有下手买比特币是一个错误,但就算是当年下手了的小伙伴,大概也没有几个能坚持到今天的。
在那个时候,比特币就是一个游戏,甚至是一个笑话,谁能想到,一个比特币的价格如今居然一度超过一盎司黄金。因为我有一个比特币,我比较关心比特币的有关数据,以及相关新闻。前不久,美国国会的比特币听证让比特币暴涨;而上周五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则让比特币一度暴跌。反讽的是,一个所谓“去中心”的“货币”,总是被各种“中心”上上下下地折腾。
那份通知令我很惊奇。我惊奇的绝不是有关部门认定比特币“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而是央行居然明确表示“比特币交易作为一种互联网上的商品买卖行为,普通民众在自担风险的前提下拥有参与的自由”。但是这句话只在关于上述通知的统发稿里出现,没有体现在通知正文里。值得注意的是,统发稿的其他内容基本都在通知正文里有所体现,可能对于这样的提法其他部门的意见还有所保留。
比特币是什么?简单说就是一串数码,具有没有集中发行方、总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个主要特点。所谓没有集中发行方,是说比特币可通过在网络上“挖矿”产生,理论上人人都有机会参与发行。所谓总量有限,是说到2040年比特币最多2100万个,除非,51%拥有比特币的人一直同意允许比特币再铸造,一方面总量有限,可以保证比特币的稀缺性,另一方面也会带来通货紧缩的必然。所谓使用不受地域限制,是说一串数码,可以马上传输到世界各地,不受海关的管辖,不受外汇管理部门的限制。所谓匿名性,特别值得一说,其实每笔比特币的交易,都记录在案,理论上是可以追踪到每一个持有者的,匿名永远只是相对的。
比特币怎么来?除了上面所说的“挖矿”,大多数人都从网上的交易平台买卖得来。容易出问题的其实是交易平台。交易平台的风险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类是技术风险。平台交易的比特币,用法定货币(人民币、美元等等)交易,如果被黑客攻击,可能会丢钱丢币。无论是国内的交易平台还是国外的交易平台,都有被黑客攻击的情况发生。
第二类是道德风险。这分好几种情况。一是平台本身就是骗人的,开设的目的就是为了卷款走人;二是平台是真的,但平台本身参与交易,高买低卖,这就有风险;三是平台虚拟比特币交易,要交易比特币,需要把比特币充值到平台的比特币账户上,你买入比特币后,也可以暂存在平台本身的比特币账户上,由于客户在提取比特币之前,并不知道平台本身是不是有比特币,平台可能交易虚拟的比特币,这就是无中生有,风险就产生了。以上问题,那个通知并不能解决。
第三类是政策风险。很显然,类似上述通知,对比特币的价格会造成很大影响,对交易平台本身也会有很大影响。但事实上,早在2011年,国家就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除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或国务院批准的从事金融产品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交易场所均不得将任何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不得采取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比特币算不算标准化合约或者权益呢?不知道。
如果有关部门允许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甚至特许一家或者几家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成立交易平台,将有效降低上述道德风险和技术风险。可这恰恰是通知明确不允许的内容。但如果认真读通知的话,可以发现五部委对这样的禁止,限定为“现阶段”。从长远来说,可能会有所改变。
我应该会继续长期持有这个比特币,而且我把它放在某个交易平台上。因为我电脑硬盘的C盘没有足够大的空间,用来存放整个比特币全球交易历史数据和我的那个比特币(我认为这也是比特币的重大缺陷,奇怪的是说的人不多,也许他们都是有大硬盘的土豪)。我也不太相信那些免费的在线比特币钱包,因为,也许哪一天,那些平台就再也打不开了,也许哪一天,比特币就一钱不值了。我没有把比特币当成一个投资手段,在我看来比特币还只是一个游戏,一个实验。人生不就是一个不断尝试的过程吗?
最近曼德拉的一段话很热:在事情未成功之前,一切总看似不可能。可能这也适用于比特币。
(作者系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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